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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排期聆訊

已排期聆訊

審裁處地點 研訊中的市場失當行為案件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中國智能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1. (一)

    初步會議將於2024年12月30日(下午5時30分)舉行。

(2024年11月27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廸生創建(國際)有限公司

  1. (一)

    初步會議已於2024年11月21日舉行。

  2. (二)

    正式聆訊將於2025年12月15日(上午10時)開始,並已預留2025年12月16日至19日、22日及23日進行聆訊。

(2024年11月28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中國投資基金有限公司

  1. (一)

    第一次初步會議已於2024年5月31日舉行。

  2. (二)

    第二次初步會議已於2024年7月29日舉行。

  3. (三)

    正式聆訊將於2025年5月12日、14日至16日、19日至23日及26日(上午10時)舉行。

(2024年8月6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亞證地產有限公司

  1. (一)

    初步會議已於2024年5月3日舉行。

  2. (二)

    第二次初步會議已於2024年5月16日舉行。

  3. (三)

    正式聆訊將於2024年12月2日至6日及9日至13日(上午10時)舉行。

(2024年5月31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華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一)

    原定於2023年6月28日舉行的初步會議已取消。

  2. (二)

    正式聆訊已於2023年9月21日舉行。

  3. (三)

    審裁處將於2024年7月29日(下午3時)發下報告書。

(2024年7月26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眾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雲博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1. (一)

    第一次初步會議已於2022年10月28日舉行。

  2. (二)

    第二次初步會議已於2023年3月24日舉行。

  3. (三)

    正式聆訊已於2023年5月10日舉行。

  4. (四)

    關於法律問題的聆訊已於2023年11月17日舉行。主席於2024年1月11日頒下裁定。

  5. (五)

    審裁處已於2024年4月12日舉行進一步聆訊。

  6. (六)

    審裁處將於2024年6月28日(上午11時)發下報告書。

(2024年6月27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美亞控股有限公司
(上訴法庭於2020年6月5日發還有關事宜予審裁處)

  1. (一)

    指示聆訊已於2020年7月6日舉行。

  2. (二)

    原定於2021年8月16日至18日舉行的正式聆訊已改於2022年1月25日至28日舉行。

  3. (三)

    由審裁處主席單獨聆訊的指示聆訊已於2022年2月14日舉行。

  4. (四)

    另一由審裁處主席單獨聆訊的指示聆訊已於2022年4月30日舉行。

  5. (五)

    正式聆訊已於2022年5月14日、6月4日、7月4日至7日及8月30日舉行。

  6. (六)

    審裁處已於2023年7月28日發下第一部報告書。

  7. (七)

    原定於2023年11月13日舉行審裁處將作出的命令的聆訊已改於2023年11月23日(下午5時至7時)舉行。

  8. (八)

    審裁處將於2023年12月15日(下午4時正)發下第二部報告書。

(2023年12月14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天合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1. (一)

    初步會議已於2020年9月18日舉行。

  2. (二)

    第二次初步會議已於2021年1月28日舉行。

  3. (三)

    正式聆訊已於2021年5月12日舉行。

  4. (四)

    原定於2021年5月13日至14日及17日至18日舉行的正式聆訊已取消。

  5. (五)

    審裁處已於2022年1月25日發下報告書。

(2022年1月25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中國醫療網絡有限公司

  1. (一)

    初步會議已於2020年3月20日舉行。

  2. (二)

    原定於2021年9月6日至9日、15日至17日及20日舉行的正式聆訊已取消。

  3. (三)

    審裁處已於2021年8月6日發下報告書。

(2021年8月6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美維控股有限公司

  1. (一)

    初步會議已於2019年12月5至6日舉行。

  2. (二)

    正式聆訊已於2020年9月29日至30日;10月5日至7日、12日、14日、16日、22日及27日; 以及11月4日舉行。

  3. (三)

    審裁處已於2020年12月14日發下第一部報告書。

  4. (四)

    審裁處已於2021年2月2日發下第二部報告書。

(2021年2月5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中國燃氣控股有限公司
(上訴法庭於2018年9月10日發還有關事宜予審裁處)


  1. (一)

    指示聆訊已於2019年1月7日舉行。

  2. (二)

    正式聆訊已於2019年8月26日至30日;以及9月3日及27日舉行。

  3. (三)

    審裁處已於2020年11月30日發下第一份報告書。

  4. (四)

    審裁處已於2021年6月3日發下第二份報告書。

(2021年6月3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亞洲電信媒體有限公司
(上訴法庭於2018年10月12日發還有關事宜予審裁處進行制裁)


  1. (一)

    聆訊已於2019年12月17日及2020年6月26日舉行。

  2. (二)

    審裁處已於2021年3月31日發下報告書。

(2021年3月31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民銀資本控股有限公司

  1. (一)

    初步會議已於2019年4月29日舉行。

  2. (二)

    原定於2020年4月1日至3日及6日至7日舉行的正式聆訊已延期。

  3. (三)

    原定於2020年10月13日至16日舉行的正式聆訊已取消。

  4. (四)

    正式聆訊已於2020年10月12日舉行。

  5. (五)

    審裁處已於2021年2月19日發下報告書。

(2021年2月19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健合(H&H)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1. (一)

    初步會議已於2019年1月30日舉行。

  2. (二)

    第二次初步會議已於2019年4月16日舉行。

  3. (三)

    聆訊將於2019年6月25日(上午9時30分)舉行。

  4. (四)

    審裁處已於2021年2月5日發下報告書。

(2021年2月5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中國森林控股有限公司

  1. (一)

    初步會議已於2018年10月18日舉行。

  2. (二)

    第二次初步會議已於2018年11月20日舉行。

  3. (三)

    正式聆訊已於2019年11月25日至29日、12月2日至6日、2020年1月13日至17日及20日至23日舉行。

  4. (四)

    原定2020年3月30日及31日(預留)(上午10時)舉行的正式聆訊已取消。

  5. (五)

    於2022年1月10日,市場失當行爲審裁處遺憾地獲悉,負責查訊報告此事的審裁處主席郭慶偉資深大律師遭受嚴重健康倒退,現時及將來均無法履行其主席職責。應審裁處主席倫明高先生的邀請,各當事人就該種情况下研訊程序的最理想的做法提交了書面陳述。

    於2022年3月31日,郭慶偉先生的主席任期屆滿。

    於2022年4月6日,倫明高先生命令於2022年4月21日下午4時45分在審裁處進行聆訊,以處理所産生的事宜,包括重新組成審裁處的管轄權,以及是否應該中止、擱置或駁回研訊程序。

  6. (六)

    指示聆訊已於2022年7月13日舉行。

  7. (七)

    第二及第三指明人士提交永久擱置研訊程序的申請已於2022年10月24日進行聆訊。申請被駁回。

  8. (八)

    初步會議已於2022年11月18日舉行。

  9. (九)

    第二及第三指明人士提交將定於2023年2月1日展開的聆訊押後的申請已於2023年1月10日進行聆訊。申請被拒絕。

  10. (十)

    正式聆訊已於2023年2月1日至3日及6日至10日;3月23日;4月12日、14日、17日至21日;以及5月8日至9日、13日及15日進行。

  11. (十一)

    為編定日後聆訊日期而舉行的會議已於2023年6月1日舉行。

  12. (十二)

    正式聆訊已於2023年6月21日、10月10日及12日,以及12月1日及4日舉行。

  13. (十三)

    審裁處已於2024年8月2日發下第一部報告書。

  14. (十四)

    審裁處已於2024年11月25日發下第二部報告書。

(2024年11月28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美即控股國際有限公司

  1. (一)

    初步會議已於2018年10月11日舉行。

  2. (二)

    第二次初步會議已於2019年6月13日舉行。

  3. (三)

    正式聆訊已於2019年9月2日至6日、9日至13日、16日至20日、23日至27日、30日及10月8日;以及2020年4月25日舉行。

  4. (四)

    審裁處已於2020年3月19日發下第一份報告書。

  5. (五)

    審裁處已於2020年5月5日發下第二份報告書。

  6. (六)

    正式聆訊已於2021年2月22日及23日舉行。

  7. (七)

    審裁處已於2021年3月10日發下第三份報告書。

(2021年3月10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富士高實業控股有限公司

  1. (一)

    初步會議已於2018年8月23日舉行。

  2. (二)

    正式聆訊已於2019年4月8日舉行。2019年4月9日至16日的正式聆訊已取消。

  3. (三)

    審裁處已於2019年5月22日發下第一份報告書。

  4. (四)

    審裁處已於2019年5月31日發下第二份報告書。

  5. (五)

    審裁處已於2019年8月26日發下第三份報告書。

(2020年6月16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航空互聯集團有限公司 (前稱中國金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1. (一)

    初步會議已於2016年10月20日舉行。

  2. (二)

    第二次初步會議已於2017年1月16日舉行。

  3. (三)

    聆訊已於2017年10月17日至18日舉行。

  4. (四)

    正式聆訊已於2018年2月2日、5日及6日舉行。

  5. (五)

    審裁處已於2018年8月3日發下第一部報告書。

  6. (六)

    聆訊已於2019年1月16日舉行。

  7. (七)

    審裁處將於2020年9月11日(上午10時正)發下第二部報告書。

(2020年9月8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
第2座702室
中國燃氣控股有限公司

  1. (一)

    初步會議已於2016年9月22日舉行。

  2. (二)

    正式聆訊已於2017年2月6日至14日 (2月7日除外) 及3月1日舉行。

  3. (三)

    審裁處已於2017年3月24日發下報告書。

(2020年6月16日更新)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審裁處地點
正式聆訊將於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
入境事務大樓38樓
舉行
美亞控股有限公司

  1. (一)

    初步會議於2016年4月13日舉行。

  2. (二)

    正式聆訊於2016年11月1日至4日、7日及11日舉行。

  3. (三)

    審裁處於2017年2月7日發下第一部報告書。

  4. (四)

    訟費聆訊於2017年3月15日舉行。

  5. (五)

    審裁處於2017年4月5日發下第二部報告書。

(2017年9月6日更新)